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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訊第39期-正版商品就可以攝錄影分享嗎?授權要注意什麼嗎?【智訊彙編小組】

2023/6/15

 

情境故事

    阿傑終於搶到了限量的正版公仔,想拍照放到網路上分享,並沒有打算營利。如果是行銷文案用圖,他都會向圖庫取得授權才利用。但近期卻有朋友提醒,這樣仍然可能會有著作權侵權的疑慮,他很懷疑,公仔相片是自己拍的,他才是著作權人吧!而且,付費取得圖庫的相片都已經付費確認是商業用途的授權,怎麼還有侵權問題呢?

    阿傑詢問了ChatGPT得到以下答案,基本上可以看得出結論就是說不行,不過還是沒有辦法解決他內心的疑問,到底著作權法是怎麼想的呢?

 

著作百科

    回答問題前,要綜合運用一些著作權的基礎知識,包括:著作權與著作物分離原則、重製與公開傳輸的定義、著作權授權、合理使用等觀念。

一、公仔屬於美術著作

    阿傑購買取得限量正版公仔,只是取得「有形物」的物品所有權,並沒有取得無形的著作權,因此,著作權的利用還是要經過著作權人同意。而限量正版公仔具有原創性應屬於美術著作,阿傑對該美術著作的利用行為應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

二、利用著作的行為:重製及公開傳輸

    阿傑的拍照並放到網路分享的行為,是否利用了著作權呢?是的,根據著作權法對於「重製」的定義:「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此外,「公開傳輸」的定義是「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因此,阿傑對正版公仔的拍照上傳行為,侵害了美術著作的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即使沒有營利,但利用的質與量是對整隻公仔完整或針對公仔重要設計特徵的部分進行拍攝或錄影,故難以主張合理使用,應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

三、留意著作權授權內容

    授權應當要留意契約約定,包括:授權的限制和範圍等規定,即使是在正規的平台上付費取得,授權也通常是有界限的,或根據不同的利用行為費用不同,不能超過授權範圍而使用,例如營利、非營利或自用的限制、是否可以在網路上利用、是否可以改作等等。此外,一張圖片可能包含了許多的權利歸屬,例如:人物肖像、商標、設計物品、藝術品、表徵、字體……等等,可能有非常複雜的權利狀態。

    此外,還要留意平台是確實取得圖片的著作權人同意,如果圖庫本身沒有取得原著作人的同意就進行銷售,利用人還是侵害了著作權。因此,須留意合約上是否有平台的保證或免責條款,如果圖庫保證其有權授權,如若未來被第三人控訴侵權時平台願意負責,利用人較能避免花冤枉錢,相反的,如果契約上平台有免責條款,那麼未來倘若有真實的著作權人向你主張權利時,也只能獨自面對了。特別是免費下載且平台又聲明免責時,須深思!

 

延伸閱讀:

1. 網路行銷時代:走出著作權誤區!

2. 如何當個不侵權的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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