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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商標

申請說明:

向柬埔寨商業部智慧產權處MOC提交申請。採先申請主義。在註冊後(或每次延展後)第5年起須提出「商標已使用/未使用宣誓書」,若無則可能被第三人提請撤銷。

申請流程:

  1. 官方送件:
    申請後進行形式審查。
  2. 實質審查:
    形式審查確保其符合形式要件後,再進行實質審查,由審查委員判斷商標是否為法律禁用或具識別性;或是否有近似前案,審查期約6-12個月。
  3. 核准領証:
    專用期間自申請日起10年,期滿可延展。
  4. 公告:
    異議期90天。

申請所需資料:

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及地址;
商標申請類別及指定商品/服務項目;
商標圖樣(jpg);
委任書(須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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