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台灣近年來,改變過去以單向在東協及南亞國家成立生產基地為代工廠的政策作法,推動新南向政策,秉持著「長期深耕、多元開展、雙向互惠」的核心理念,整合資源與力量,擴大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進行包括人才、資金、技術、文化、教育、市場等的共享鏈結與互動交流,達到共創區域的發展繁榮,創造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1]。2022年臺灣與新南向國家之貿易總額約為1,803億美元,其中出口金額達到969億美元,為史上最高,雖然到2023年受到製造業趨緩與高基期的影響出現下滑[2],然而,經濟的起伏不影響打造臺灣經濟發展新模式的齒輪持續轉動,業者南向發展時,應當留意智慧財產權之維護及佈局,取得專利權作為技術交流之屏障,也可以避免仿冒品低價搶市。2023年,緬甸及印度紛紛有專利修法出爐,值得留意及關注。
緬甸外觀設計專利新法
繼2019年1月30日頒布期待已久的工業外觀設計法(IDL)後,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SAC)發布了第217/2023號通知,新的外觀設計專利法已於2023年10月31日生效,然而,目前新設計法的相關細則、表格以及官方規費表仍尚未發布,因此建議,不要在生效之日起就提交新的外觀設計申請。緬甸智財局於10月23日至27日也舉辦了工業設計代表培訓課程,此舉意味著預計將很快發布可提交新設計申請的實施日期。
以下簡短介紹設計新法。
外觀設計規定
✽專有期限為申請日起五年,期滿可續展兩次,每次5年,一共15年。
✽強制規定要求實體審查
✽需具有新穎性
主張優先權
申請人得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六個月內根據《巴黎公約》要求主張優先權。
保護標的
根據緬甸外觀設計法,設計被定義為任何工業或手工藝品的全部或部分外觀,特別是產品上的形狀、線條、顏色、紋理、配置、圖案或裝飾,並適用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設計圖式要求
設計之圖式須包含7張視圖,分別為立體圖、前視圖、後視圖、左側視圖、右側視圖、俯視圖、仰視圖。
印度專利修法草案
專利修正草案已於印度中央政府的官方公報上公布,並開放徵求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以下是 2023 年專利修正草案中提出的主要修改。
A. 實體審查請求:
有關專利申請的實體審查請求的期限從優先權/申請之日起 48 個月縮短至 31 個月。
B. 續展(年)費:
提議若在線上支付四年以上的續展(年)費,可享有10%的規費減免優惠。
C. 專利使用聲明(Form 27):
草案中提議每三個財政年度提交一次專利使用聲明,而不是目前每年提交一次的做法。
D. 分割申請:
根據修正草案,可以就臨時申請案說明書中公開的發明提出分割申請,因此分割案的請求項不受母案請求項的限制。
E. 異議程序:
(i) 智財局管理部門主管必須首先決定授權前異議的可維持性;
(ii) 調整授權前異議和授權後異議的相關費用,該費用將等於專利申請的總費用。
F. 修改提交他國相對應案件明細表的要求:
他國相對應案件明細表只須在第一次審查報告(FER)發出後兩個月內提交。現行規定只要收到他國相對應案件的官方通知起六個月內,必須向印度專利局呈報案件後續之資訊。
G. 寬限期:
修正草案新增了表格31,申請人若利用寬限期提交申請須使用此表格。
資料來源: www.actip.com.vn, www.ageless.com.vn, Draft of Patent (Amendment) Rules 2023 published for comments - RAHUL CHAUDHRY & PARTNERS
[1] 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2016年09月26日,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86f143fa-8441-4914-8349-c474afe0d44e。
[2] 從疫情後全球政經情勢看臺灣新南向政策的未來,2023年07月17日,https://www.pf.org.tw/tw/pfch/12-10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