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年第四次修正版)》於2021年06月01日起正式施行[1]:
(圖片來源:侯庭雅業務助理製作)
新修改的專利法中增加了幾項之前沒有的程式請求,但因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相關配套電子系統正在修改中,許多的細節尚未完善,為了保障修改後專利法的施行與新舊法間的銜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與新專利法同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辦法》重點
一、因專利法施行細則尚在修改,相關電子系統配套開發中,以下程式需暫時以紙本形式提出申請,待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施行後再進行審查。
1. 提交局部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2.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依照修改後的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提交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請求
3. 2021年6月1日起公告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人可依照修改後的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提出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
(修改後的專利法未就溯及力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對於2021年5月31日(含該日)以前公告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不溯及既往。)
4. 新藥上市許可申請獲得批准的,2021年6月1日起,專利權人可依照修改後的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提出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
(修改後的專利法未就溯及力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對於2021年5月31日(含該日)以前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藥品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不溯及既往。)
5. 專利權人自願聲明對其專利實施開放許可
6. 被控侵權人請求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
二、2021年5月31日(含該日)以前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為10年
修改後的專利法未就溯及力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對新專利法生效前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及授予的專利權,根據修改前的專利法規定,保護期限為十年。
三、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含該日)後的專利申請,申請人可請求外觀設計本國優先權,並可依照修改後的專利法第三十條,在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文件副本。
但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中國專利局將在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施行後,對上述申請以及作為要求優先權基礎的在先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參考網站:
1.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的公告(第423號)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5/25/art_74_159631.html
2. 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相關問題解答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5/27/art_66_159677.html
[1] 此次專利法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重點內容:
一、加強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包括加大對侵犯專利權的賠償力度,對故意侵權行為規定一到五倍的懲罰性賠償,將法定賠償額上限提高到五百萬元,完善舉證責任,完善專利行政保護,新增誠實信用原則,新增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和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程式有關條款等。
二、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
包括完善職務發明制度,新增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加強專利轉化服務等。
三、完善專利授權制度:
包括進一步完善外觀設計保護相關制度(保護期限延長至15年),增加新穎性寬限期的適用情形,完善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