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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在寧波維權索賠330萬元

2014/7/21

       日前,因出售假冒“LV”商品,浙江省寧波市兩個商業廣場及商場內的6家商戶吃了官司,法國LV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要求上述被告賠償330萬元。據瞭解,這是LV公司繼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全國多地開展訴訟維權之後,首次在浙江開打“維權戰”。
     LV公司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戶的行為侵犯了該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而兩家商場作為涉案市場的管理者怠於履行管理職責,為商戶的直接侵權提供了便利和幫助,應就商戶的侵權行為與商戶承擔連帶責任。目前,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該案,並將擇日開庭審理。

作者: 邵巧宏,2014/7/15,來源:中國智慧財產權報商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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