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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專利師 未來將面臨刑責

2014/7/4

因應國際專利戰開打,經濟部昨(3)日宣布擬修專利師法,除納入職前訓練、在職進修時數外,未具有資格受委任辦理或牌照出租者,將面臨23年刑事罰則,盼修法後強迫國內專利師在職進修,才能了解國際趨勢,此案預計本月內報請行政院審議。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有10,200人,領有專利師證書者為420人,近3年有執業者則為632人。不過,近來聽聞業界反應,專利代理證照出租違規行為,層出不窮,智慧局因而針對專利師的執業實務或型態等問題,召開3次公聽會,研擬完成專利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解釋,專利師法民97年施行前,專利代理人人數眾多,因此給予時間轉換跑道,若通過智慧局考試可轉為專利師,但如果沒有考過也可保留專利代理人資格,因此並無落日條款。

王美花表示,市場上仍有不少無牌專利代理人假冒專利師,但過去受理許多檢舉案,卻因調查時無刑事調查權,屢遭碰壁,新法修正後,未來不具資格者意圖營利或親自雇用他人辦理專屬業務,從原本行政罰鍰改為3年以下刑事罰,盼能遏止歪風。另外,違法租牌行為未來將增訂 2年以下刑事罰。至於不實招攬業務、停業處分期間繼續辦理,或者是假冒專利師、專利代理人,將處以350萬元行政罰鍰。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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