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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2013/12/4
中國知識產權局於2013年11月6日發佈《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明訂,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初步審查中,審查員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明顯不具備新穎性進行審查,另外,在初步審查中,審查員可以根據其獲得的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或專利,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九條之規定,即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且兩個以上的申請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資訊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
http://www.sipo.gov.cn/zwgg/jl/201311/t20131106_876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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