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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上市要注重智慧財產權策略

2013/11/1
        近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審核通過的新一批企業即將上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對於上市企業必須擁有智慧財產權且權利穩定,這不僅是有關法規及證監會的要求,更是企業應該自覺履行的義務。近年來的眾多事實一再表明,上市企業必須重視智慧財產權策略的運用,方能在上市之路上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智慧財產權是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重要資產,對於作為創新主體及市場主體的企業而言更是如此。智慧財產權不僅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而且是企業贏得市場競爭和發展壯大的關鍵。也正因如此,擬上市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一直是證監會關注的重點,其不僅涉及擬上市企業的資產完整性,還涉及到企業的持續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從而直接影響著企業是否能成功上市。
  曾經有這樣一些真實的案例,成為上市公司的前車之鑒。國內某電器公司在上市審核之際遭遇另一家公司的商標侵權訴訟,被索賠1500萬元;某科技公司在2010年申請上市後,隨即被其合作夥伴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索賠1000萬元……根據企業上市的相關規定,這些智慧財產權糾紛很可能構成阻礙這些企業上市的重大事項。一旦處置失措,就有可能斷送這些企業付出3年以上艱辛準備的上市之路。在這方面,不少企業已經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回顧近年來的典型案例,從新大新材、金運鐳射到高德紅外、喬丹體育等多家企業上市遇阻,無不是因為企業自身存在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事實上,擬上市企業往往要面對各種難題,但智慧財產權基礎薄弱卻是最大的隱患。而且,往往因為某些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使擬上市企業遭遇智慧財產權類糾紛的比例增大,並且這些智慧財產權糾紛對擬上市企業的殺傷力量巨大,也曾讓不少知名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半途而廢,折戟沉沙。
  因此,企業在上市時,無論是發行人還是為企業上市提供法律服務的仲介機構,都必須對智慧財產權問題予以足夠的重視。要進行深入、仔細的核查,提早發現上市企業存在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在採取合理的方案解決的同時,幫助企業切實加強智慧財產權全面管理。
  具體而言,對於上市企業,一是要具備良好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在上市籌備階段就應做好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確定企業發展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的佈局與防禦,儘量奠定牢固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基礎,避免侵權糾紛的發生;二是全面梳理本企業的智慧財產權,認真弄清自身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權利,對於合作夥伴的智慧財產權要獲得合法許可或授權,避免臨時出現問題;三是要在此基礎上,樹立信心,積極應對,以自身的智慧財產權實力來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在處理已經發生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時,對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應積極協商,合理、合法地解決糾紛。例如,新大新材在上市之際遭遇智慧財產權糾紛時,通過和解方式解決了相應智慧財產權糾紛後,順利得以登陸創業板。同時,對於那些含有惡意的智慧財產權訴訟,要堅決地依據事實和法律予以抵制和反擊。
  儘管在實踐中,擬上市企業可能面對各種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複雜問題,但筆者認為,這些企業只要平時注意打好基礎,做足功課,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體系,依法辦事,注重智慧財產權策略的運用,就能使企業順利上市,迎來更好的發展機遇。
作者:張凡天 喻永會,來源:中國智慧財產權局網站,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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