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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實務| 利用音樂為主之新創產業授權一點靈

2021/12/6
新創公司若能結合其創新能力,利用音樂於其產品或服務中,將可加速音樂流通,產生經濟效益,讓音樂人及新創公司兩邊皆大歡喜。

新創公司的營業項目五花八門,若以利用音樂之新創產業為例,可能會涉及的著作利用行為可區分為「有形利用」及「無形利用」,無論是何種利用方式,新創公司在利用前皆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授權,始能合法利用。

為此,台灣智慧局發布「利用音樂為主之新創產業授權一點靈」手冊本手冊區分為五個部分,介紹新創公司取得音樂授權時可能遇到的狀況及授權管道等事項:
第一部分「利用音樂之新創產業現況與發展」介紹新創公司可能涉及的著作利用態樣;
第二部分「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授權實務」針對大量管理音樂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進行簡介;
第三部分「新創產業音樂授權制度及實務」介紹新創公司在取得授權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以及個別著作財產權人與集體管理團體的差異;
第四部分介紹相關授權應由誰來負責取得的問題;
最後介紹音樂授權能為新創產業帶來的效益。

手冊下載: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14-898546-b4a3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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