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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茶園」告贏 「御茶釀」商標遭禁用定讞

2016/10/26

曾由藝人陳昭榮代言的「御茶釀」醬油,被販售「御茶園」的維他露飲料公司控告違反商標法,最高法院認定,「御茶釀」已遭撤銷商標,今日判決佳格食品須立即全面將產品下架、不得繼續使用類似「御茶園」的文字及圖案確定。

這起商標之爭,連老闆也遭殃,生產「得意的一天」的食品大廠佳格公司負責人曹德風遭控告違反商標法,去年北檢考量佳格已陸續回收「御茶釀」相關商品,且曹男並非故意觸法,對他作成不起訴處分。

「御茶園」是維他露公司生產販售的知名茶飲料,在2001註冊商標,曾請多名藝人代言,是國內茶飲料市場知名品牌,「御茶釀」是由佳格公司出品的醬油,2006年註冊商標,曾請藝人陳昭榮、大廚阿基師代言。

雖然一個賣茶,一個賣醬油,但維他露認為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是同一系列商標,向智財局提出異議,「御茶釀」的商標登記遭撤銷後,打行政官司又敗訴確定,於是改名「美茶釀」但市面上仍有「御茶釀」產品。

維他露公司提起排除侵害商標訴訟,要求佳格禁止再使用類似「御茶園」的商標,但佳格食品解釋,縱使全面回收,也無法預期下架所需的時間,銷售通路仍有可能有「御茶釀」的商品。

智慧財產法院認定,佳格食品撤註銷「御茶釀」的商標後,仍有以「御茶」及「釀」的中文申請註冊,可見佳格有侵害「御茶園」商標之虞,判決不得使用近似商標,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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