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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掛牌成立

2015/1/9

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掛牌成立與新成立的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
作者:魏小毛,2015/1/4,摘自: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資訊網

    本報訊  (記者魏小毛上海報導)繼北京、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成立後,12月28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正式掛牌成立。至此,我國首批設立的3家智慧財產權法院均已掛牌成立。與北京、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不同的是,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與同時新成立的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
    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履職的公告》規定,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依法管轄上海市範圍內的下列案件: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電腦軟體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對上海市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第一審壟斷民事案件;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著作權、商標、技術合同、不正當競爭等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依法應當由其管轄的其他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院長吳偕林在當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精簡、高效、扁平化,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實行“審判業務獨立、行政(黨務)合署”,設置獨立的審判業務部門,行政管理、政治工作、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宣傳、執行工作、法警事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與市三中院合署;在人員管理上實行“法官員額制”,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3類,現有10名智慧財產權法官,平均年齡為41.2歲,平均從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年限為8.4年;在案件管轄範圍上,實行跨行政區劃管轄。
    據悉,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立案受理一、二審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2015年1月1日以前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立案但尚未審結的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案件法院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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