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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玩法 欺善壓弱遭批

2014/8/21

立委蔡煌瑯1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日前南投名間地區,發生老人使用卡拉ok歡唱,卻收到違反智慧財產法的罰款公文,明明是符合公益用途,可以無償使用的卡拉ok,為何還是違反著作權法?原因在於智財權第65條中所規範的合理使用的標準模糊,在現實各種情況下其實並不容易一一的自行判斷。老人無辜受害,財團卻荷包滿滿。

 

著作權的立意不僅單單保護著作權人,更重要的是促進公共利益,亦即美國憲法著作權條款所提及的「促進科學與實用藝術的進步」,我國作權法第1條揭示的「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亦有相同意旨。而合理使用的意義則是基於上述目的,允許他人在未經著作權人授權或准許使用的情況下,仍能於合理程度內利用著作。

 

立委蔡煌瑯表示,近年來,隨著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過度擴張,智慧財產權這個概念創立之初的宗旨已經改變:智慧財產權的目的已經從保護公眾利益變為保護知識創造者的利益,不僅影響到一般民眾的權利,甚至對於弱勢民眾,還曾發生以刑逼民的狀況。導致原本是個開心愉快的娛樂活動,變成了戰戰兢兢法律事件。

 

民間鄉長陳聰鑑說,鄉公所的卡拉ok,都是無償提供給老人使用,並未有任何收費行為,現在卻面臨每個月都要繳四五千元的費用,民間鄉是窮鄉僻壤,每一元預算都用在刀口上,若要編列相關預算,財政可謂吃緊,難道要讓老人家來付嗎?

 

針對該問題,智財局認為,現行法規如此規定,目前只能代民間鄉與著作權相關協會協調,至於法規中規範不清的公益用途,也盡快著手修正,以免妨害民眾權力。2014/8/20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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