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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讯第18期 -由104年「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12 探讨我国对于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的权利范围解释(下)【文:王德文 专利师】

2016/6/24

本文作者:冠中国际专利商标事务所 王德文 专利师 【本文版权所有 欢迎注明出处转载】

一、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请求项之文义读取判断

对于包含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技术特征之请求项,若被控侵权对象之某一结构、材料或动作所执行的功能与系争专利之请求项中某一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所述功能相同者,且该结构、材料或动作与说明书中对应于请求项所述该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相同或均等,则该被控侵权对象被该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请求项文义读取。

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请求项之文义读取的判断步骤如下13

1.确定相同功能

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既是以功能性描述取代详细的结构定义,因此唯有被控侵权对象具有相同功能之情况下,始可能构成文义侵权。

2.确定对应结构、材料或动作

包含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技术特征之请求项,于解释该技术特征时应包含说明书中所叙述对应于该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及其均等范围。因此在判断文义读取时,应先分析说明书中对应于请求项所述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如相同,即应构成文义读取。此处的相同并非是指被控侵权物上的对应结构与说明书中所揭示的结构完全相同。而是指足够实际执行请求项所述功能之最少的结构、材料或动作14。例如说明书中对应于请求项所述「固定功能」之结构为组件A+B+C+D+E,若经判断组件A+B+C即足够实际执行请求项所述固定功能,即使欠缺组件DE亦不影响组件A+B+C执行请求项所述固定功能,则应认定对应于请求项中所述固定功能之结构为A+B+C

3.确定结构、材料或动作之均等范围

确定说明书中对应于请求项所述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后,若被控侵权对象对应之结构、材料或动作与其不同,却属均等范围,则仍构成文义侵权15

所谓之「均等范围」,系指以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为标准,比对被控侵权对象之结构、材料或动作与说明书中所述对应于请求项所述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为:

1.无实质差异;

2.以实质相同之方式执行该相同功能,而得到实质相同之结果;以及

3.具有已知的可置换性(known interchangeability)

换言之,在判断被控侵权对象相对于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是否构成文义侵权时,首先必须判断被控侵权对象是否具有相同之功能。如判断具有相同功能,则再进一步判断被控侵权对象对应之结构、材料或动作是否与说明书中对应于请求项所述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是否相同或是均等。如判断结果为是,认定被控侵权对象构成文义侵权;反之,则判定为不构成文义侵权。

 

二、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之均等论判断

对于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之均等论判断,除须考虑被控侵权对象的对应结构、材料或动作所执行的功能外,尚须考虑该结构与说明书中对应于请求项的结构、材料或动作,其判断方式如下16

1.           是否为执行相同功能的相同或均等结构、材料或动作;

2.           是否为执行相同功能的不相同且不均等结构、材料或动作;

3.           是否为执行均等功能的相同或均等结构、材料或动作。

符合第1项者称为「技术特征相同」;符合第23项者称为「技术特征均等」。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第1点的判断时点为「申请时」,而第23点的判断时点为「侵权时」。在104年版判断要点中更提供了流程图供参考17

 

 

以上的判断方式,如判断为「技术特征相同」者,由其内容观之,应属「文义侵权」;如判断为「技术特征均等」者,应属适用「均等论」。然而此部分在104年版判断要点中并无明确说明。

 

三、结论

由于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请求项包含发明说明中所叙述对应于该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及其均等范围,造成在判读权利范围时的不明确,让专利权人占有某些优势。然而,手段(或步骤)功能用语请求项必须基于说明书中所记载之对应于请求项的结构、材料或动作进行侵权判断,且该均等范围应以申请时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不会产生疑义之范围为限18。是以,倘在专利说明书之文字记载中未对功能手段或步骤手段之非习知功能部分记载对应之说明内容,将导致申请专利范围之请求项无法清楚地主张或限定其请求项之申请专利范围,并使得申请专利范围之请求项,有未充分适当揭露之情事存在。职是,专利请求项中利用手段功能用语或步骤功能用语方式表示之技术特征,其对应于说明书时,应为充分适当揭露19

 

12. 本文撰写时,「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尚未公告实施。

13. 「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44页。

14. 「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44页。

15. 「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45页。

16. 「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60页。

17. 「专利侵权判断要点」(草案)61页。

18.  2013年版专利审查基准2-1-32页。

19.  101年度民专上更()字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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