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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讯第25期-|国际动态| 香港新专利制度将于2019年12月19日实行 【张映婷 国外部专员】

2019/10/30

 

    香港的新专利制度将于2019年12月19日在《2016 年专利(修订)条例》及《2019 年专利(一般)(修订)规则》生效时正式实行。在新专利制度推行下,标准专利仍可透过「再注册」途径取得保护。

 

现行的两种专利制度

 

1. 标准专利

    专用期限最多至20年。现行标准专利只能以香港指定的境外国家的专利申请案即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英国发明专利申请与欧洲专利申请指定英国案,透过两阶段登记途径,也就是申请案公开后6个月内登记第1阶段,并于专利核准后再登记第2阶段取得保护。

2. 短期专利

    得以保护具有短期商业价值的发明并能尽快获得专利权,专用期限最多至8年,现行短期专利可直接向香港专利注册处申请,且只进行形式审查。

 

此次重大改革

 

    新专利制度主要实施一项原授标准专利制度,于2019年12月19日起或之后,标准专利可直接于香港专利注册处提出申请、说明书可以英文或中文提交、标准专利的申请日或是最早优先权日起3年内必须提出实审要求,且现行的「再注册」途径仍适用。香港知识产权署将委托中国专利局进行实审,并依据中国专利局审查委员提供对于新颖性与进步性的技术意见作出审查意见通知。

 

    新专利制度优化现行的短期专利制度,将原本限制每项申请最多可包含1项独立权利要求放宽为2项,且依据以下两种情形专利注册处将进行实质审查:

1. 一项短期专利获授予后,经其所有人或具合理理由/正当商业利益的第三方请求,以裁定该项专利的有效性。

2. 一项短期专利的所有人在展开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前,必须先请求专利注册处对该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

 

结语

 

    新的专利制度下,标准专利可直接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且同样享有20年的专用期限,申请人可不用先于香港指定的境外国家的申请专利后提出再注册,将有助于减省申请费用及时间,修改后的短期专利制度,独立项限制为2项,且核准后可要求实审,确保未来强制执行的效果,也提升短期专利的整体效益,此重大改革将使专利法制更加现代化,让其制度与世界接轨,并更有利于促进香港创新科技发展,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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