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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正后 首度起诉非法机顶盒

2019/6/6

号称追剧神器机顶盒标榜可以免费「看到饱」,台中地检署侦办发现,部分业者是私自设立机房侧录后,侵权转送给消费者端观看,涉及违反著作权法,今天侦结起诉辜姓男子等7人。

这也是3月27日著作权法修正通过后,第一个遭提起公诉的案件。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数字机顶盒,标榜着可以免费「看到饱」,业者还自行建置或租用侧录机房,非法重制国内外著作权人的电影、音乐,涉及智能财产侵权争议。

依起诉书内容,辜某结识陆籍绰号「苏生」的成年男子,得知苏生所参与、经营数字机顶盒的中国盗版犯罪集团,以数字星联网机顶盒投资计划扩展台湾市场,但需要有大量影音内容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辜某为获得丰厚利益,陆续在屏东、台中南屯、新北、台中北屯等地架设机房,透过译码器,自民国104年12月起持续撷取频道内容业者发送的数字讯号,快速传送给消费者及境外云端服务器,严重损及包括东森、三立、八大、纬来等多家内容业者权益,至查获为止的37个月期间,不法获利近新台币千万元。

经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后,今天依违反著作权法对辜姓男子等7名被告提起公诉。北中南各地地检署也在陆续侦办中。

著作权法修正通过部分条文,不法计算机程序提供者用机顶盒等方式,让使用者连结到侵权网站收看非法影音内容,可处2年以下徒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编辑:苏龙麒)(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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