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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专利权保护 延至15年

2019/4/17

立法院昨(16)日三读通过《专利法》修正草案,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间由目前12年延长为15年。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此举是响应国内业界要求,有助于我设计产业之发展。

智慧局主任何灿成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参考工业设计海牙协议之设计专利权期限15年,以强化对设计专利权之保护,与国际同步。

这次《专利法》修正草案有多项便民措施。第一,现行规定发明专利核准审定后30日始可分割,这次放宽申请专利发明案于初审核准审定书,或在审查核准审定书送达后三个月内得申请分割。新型专利也比照办理。

第二,为避免举发程序中,双方当事人不断补足理由、证据等,延宕审查,这次修正举发人应于三个月内补提理由,逾期不予审酌。此举可提高举发审查效能。

第三,目前新型专利仅形式审查,为避免专利范围可事后任意更正,影响第三人权益,官员也表示,会事后更动新型专利范围,将小范围扩大,进行实质审查。

经济日报 记者江睿智/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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