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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著作权新法 冲击脸书Google

2019/2/22

    根据新法草案,Google的新闻服务须得到新闻出版商的授权,才能在其动态消息上显示新闻内容。 路透

  经历科技巨人与文创产业两年来的角力战后,欧盟13日针对一项适合数字时代的新著作权法草案达成共识。这项新法将加强规范科技巨擘行为,并保护新闻出版业、文创与内容制作业的著作权,未来允许用户上传内容的在线平台业者,将须支付授权费给内容产制者。

  来自欧盟各国、欧洲议会及欧盟执委会的代表在协商一整天后,敲定这项协议,接下来这项法案预料将在4月中旬正式获得批准,之后欧盟会员国将有两年时间将其纳入本国法律。根据这项新法草案,Google的新闻服务须得报纸等新闻出版商的授权,才能在其动态消息上显示新闻内容。

  这项新规定意味着音乐制作人与出版商,能向Google与脸书等呈现其音乐、影音及新闻内容的平台要求取得更多费用,若文章作者与音乐产制者拒绝授权给平台,科技业者将须从网站移除内容、或封锁不让用户上传;若出版商未给予授权,网络业者也不得在标题下方显示更长的新闻片段内容。

  Google已警告,这项授权规定将威胁该公司在欧洲的商业模式。反对阵营形容该法案为「连结税」(link tax)。Google强调,经由其网站和应用程序的链接,导入了许多流量到各出版业者的网站,已为这些出版业者带来广告收益。

  由于这项新法案不利于网络科技业者,却能为内容产制业者带来生机,因此,Google News、YouTube、推特等网络媒体平台,与新闻出版商、音乐家、艺人展开了两年多的游说与反游说角力,导致欧盟各国政府相持不下。

  欧洲官员的协商主要有两大争议。一是针对允许用户上传内容的平台,要求业者须负违反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二是允许新闻出版商等内容制作业者,与Google等汇集新闻的网络平台协商授权费,例如任何新闻搜寻结果都须支付这类授权费,除非是「一个字」或「非常简短的摘录」。

  这项修法最后能达成共识,原因是在于法国和德国提出折衷方案,让小型因特网公司以获得豁免。

  主管数位政策的欧盟专员安西普(Andrus Ansip)说:「欧盟民众终于将有适合数字时代以及嘉惠所有人的现代著作权规范:用户权利获得保障、创作者得到公平报酬、平台有清晰的规范。」

经济日报 编译黄淑玲林聪毅/综合外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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