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智财新讯

专利
回列表

台湾知识产权三法三读通过修正 接轨CPTPP

2022/4/20
台湾要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议」(CPTPP),当然就必须符合其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台湾的知识产权大部分都已达到国际水平,只有些许细微落差。因此,立法院于15日三读通过「智慧三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及《专利法》修正草案,补足差异。

首先,CPTPP    规定情节比较重大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应该要赋予公诉罪。换言之,必须动用到较多的司法资源,但若规范过于宽松,将造成过多司法资源集中在智财侵权案件的查处上,因此如何拿捏「情节重大」就是关键。

考虑现阶段数字侵权最普遍,对权利人权益影响最大,所以本次著作权法修法,侧重将数字重制、散布及公开传输列为公诉罪。而「情节重大」则参考日本立法,划设在「非免费提供之著作」、「原样全部重制」及「造成权利人100万元以上损害」三要件内。


对于金额订为100万元而非更低,智慧局系参考著作权法第88条之请求法院酌订赔偿额为100万以下。

另外,亦参考法务部调查局重大经济犯罪订有200万的门坎。且若门坎过低将造成司法资源的负担及降低双方和解的机会。

商标法这次针对三个部分进行修法。第一,过去曾发生过将商品及标签分开进口,藉此规避海关查缉的投机行为,等到进口后再组合成仿冒品。CPTPP要求,制造商标的包装盒、吊牌或标签等仿冒品之预备行为都要处以刑事责任,而现行法规针对一般商标仅有民事责任,因此此次修法就增订刑事责任。

第二,商标中的证明标章,如防震标章、有机产品标章等,因公益性质,已有民事、刑事责任,本次修法再补足输出、入的犯罪行为类型。第三,现行法规针对商标违法都是采取「明知」,与CPTPP规范有落差,也透过这次修法补足「可得而知」的规定,回归民法故意或过失规范。


最后,我国在2019年修正的《药事法》,已参考美国、加拿大和南韩等法规,引进「专利连结」制度。药事法要求新药药厂取得药证时必须揭露其专利,第一是专利信息透明,让学名药得以进行回避专利设计。第二则是让学名药厂可以选择在专利过期后再发行学名药。

专利连结则是学名药厂向中央卫生主管机关申请药可证时,须通知中央主管机关及新药专利权人;新药专利权人可于45日内提出侵权诉讼,主管机关收到通知一年内可暂停核发药品许可证,直到争议排除。

过去药事法没有可在学名药上市前厘清有无侵权争议的专利连结制度,等到学名药上市后才主张权利,若侵权成立,可能会让学名药厂投资多年的资源付诸流水,而民众原已习惯的学名药被迫换药,而影响民众用药的权益。

因此,本次专利法修法,增加让学名药厂在申请药证时,即使通知新药权利人后,专利权人没有对学名药厂起诉主张侵权,学名药厂也可以自行提起「确认诉讼」,确认学名药没有侵权,以率先排除未来的专利权争议,让新药厂及学名药厂间,取得较衡平的权利。

信息来源:2022-04-17    经济日报    (本文由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局长洪淑敏口述,记者钟泓良采访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24625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