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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遭驳回 Google眼镜惹疑虑

2014/4/9

       Google注册「眼镜」(Glass)商标遭拒!去年开始,Google为即将推出的Google眼镜寻求各种商标保护,其中提出的「Glass」字眼,因为容易造成混淆,已遭到美国立管单位驳回,目前该产品上市日期未定。据民调指出,有超过7成民众表示不愿意配戴这款眼镜。
       《华尔街日报》报导,Google去年开始向美国专利标准局提出各项申请,希望将眼镜(Glass)注册成商标,但遭到拒绝,理由是该字过于笼统且不具特殊性,容易让消费者混淆,无法成为商标。Google仍透过其专利律师在去年9月二次回函该局解释,目前最后判决尚未出炉。Google目前已成功注册「Google眼镜」(Google Glass)商标权。
       据审查该案的商标局审查律师德怀尔表示,眼镜(Glass)从字面上会被立即认为是某种商品或其一部分,例如制成显示器或镜片,该案最后予以驳回Google发言人表示,「本公司遵照一定程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这点与其他公司无异。」
       除了Google,同样想要将一般性文字注册为商标的企业还包括脸书。该公司目前已获得F、Face、FB、Wall与 Facepile(好友大头照)等商标,稍早还打算提出将「书」(book)注册成商标,但同样遭到驳回。
       目前Google初期已售出2万副眼镜,但正式上市日期则尚未公布,加上近日与Google眼镜相关的报导都是负面消息,例如美国一名女子开车戴Google眼镜遭警方开罚,另一女子因戴Google眼镜上酒吧,引人侧目而遭攻击,使加州许多餐厅与酒吧打算禁止民众配戴Google眼镜进场。
       研调机构 Toluna 经访问1千位民众后发现,72%美国人表示顾及隐私与安全,并不会配戴Google眼镜,40%担心该产品易遭黑客入侵而有资料被窃风险,30%的人担心在公共场合配戴过于高调,易成为被抢目标。
       该公司北美地区经理赛门表示,「在产品尚未上市前,已有大多数消费者对隐私与安全有疑虑,这点可让其他科技公司引以为戒,推出产品前应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台湾醒报╱记者庄瑞萌╱台北报导】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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