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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协处机制奏效 「欧莱德」成功登陆!

2014/2/14

       以产制环保洗发精闻名的「欧莱德」公司,因大陆地区上海工商部门认与国际知名品牌「欧莱雅」商标名称相仿,拒绝受理其企业名称登记申请,智慧局即刻启动商标协处机制,经过几度努力交涉,陆方工商总局在两岸双方所建立的互信基础下,鼎力协助,于去(102)年10月间,让「欧莱德」公司在短短几周内即于上海完成企业登记,顺利成立大陆地区指挥总部。
       为保护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两岸于民国99年6月29日签署「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建构主管机关间之沟通平台及协处机制,除协助解决两岸知识产权相关注册纠纷外,亦包括我国企业赴陆发展遭遇困境的行政协助。欧莱德公司于去(102)年9月间向上海工商部门递送企业登记申请书,不料上海工商部门认为「欧莱德」公司名称可能会与法商「欧莱雅」商标发生混淆误认,拒绝受理其申请。
       智慧局获知此事,立即运用协处机制,积极与大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展开沟通联系,并提出「欧莱德Oright」商标商品在大陆地区已有2000余家通路商,复与「欧莱雅」商标在大陆商标局并存注册等事实,以专业法律意见进行交流,成功地说服大陆工商部门受理其企业登记。
       两岸协处机制运作至今,智慧局已协助受理539件协处案件,其中以商标507件最多,占总案件数94%。以商标案件为例,智慧局对507件请求协助案件,均逐案审视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协助及指导,对于尚系属大陆行政机关还没审结的391件案件则进行通报协处,迄今已有216件有了审理结果完成协处,余175件因涉争议尚未完成。
       涉争议的案件完成协处比例较低的理由,是因为近年大陆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成长,于101年约165万商品类别,为全球第一,在审查人力未能依比例增加下,不论注册申请案或争议案,其审理期间平均长达10个月或1.5年以上,并无特别延宕我方商标案件的审查。又商标案件系依申请日依序审查,陆方在严重积压案件下,自然无法针对我方商标案件特别予以优先审查。对于无涉及前述申请案或争议案严重积案问题的行政案及侵权案件,通报协处件数共计82件,陆方均能迅速全部完成协助,协处完成率100%。

大成报-2014年02月12日 下午16:29 记者林中贵/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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