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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 花少钱取得最佳利益

2014/2/10

       近年台厂积极跨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知名大厂专利诉讼随之增加。法界及业界人士指出,企业打专利战除了输赢,最重要的是花最少的钱、做最多的事。
       日前宏达电发布消息,与诺基亚(Nokia)侵权风波终了,双方已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宏达电将支付授权金。
       律师分析,企业控告对方侵权,打专利官司,目的在于取得专利授权金,或是针对侵权产品,禁止竞争对手出货,取得自身在市场的领先地位。
       不过,在耗时的专利诉讼官司中,企业极可能选择和解,毕竟若是打赢官司,花的诉讼费用高于和解金,或是判决胜诉时已缓不济急,都是企业不乐于见到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同一件专利布局当中,除了单方面绝对领先之外,也可能呈现互有领先态势;例如某项专利包括5个细项专利,甲公司拥有其中4项专利、乙公司拥有1项专利。
       从量来看,4项专利多于1项专利,甲、乙公司协商时,可能是乙公司须付权利金给甲公司,但因乙公司拥有其中1项专利,所以可以少付权利金,达成专利互授的局面。  
       从质来看,若上述例子当中,乙公司拥有1项最关键的技术专利,甲公司的4项专利虽多,却显得微不足道,在专利互授的协商中,甲公司却可能要付钱给乙公司;当然,也可能出现4换1,双方谁都不给对方钱,达到互惠结局。
       法界人士表示,专利地图当中,企业布局的深度、广度都将影响专利诉讼的输赢,但企业打专利诉讼不见得要胜诉,有的在于遏止竞争对手拓展市场,有的在于逼迫对手谈判、付权利金,个别产品前两大品牌互控侵权更是常见。
       有时企业控告竞争对手侵犯专利胜诉,但判决出炉前,遭控的一方产品早已销售一空,进入市场的是更新一代产品,早已不在侵权范围;所以企业向法院声请禁止对手侵权产品进口,或是在海关扣押也是常见的做法。
       台厂在美国打专利诉讼不一定占便宜,不过,目前台厂在中国大陆打侵权官司,恐怕还要更努力,例如鸿海告陆厂比亚迪侵权,官司多年未决;宸鸿控告大陆触控面板厂欧菲光侵犯专利权,目前还没结果,但欧菲光市占率大幅攀升,已成台厂不可忽视的竞争对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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