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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挡侵权品 专利保护添翼

2014/1/7
       立法院在3日通过专利边境保护措施条文,经济部智慧局昨(6)日表示,尚需与财政部共同研商查扣品相关办法,预估3月底、4月初完成法制作业就可以上路,届时,厂商可依法要求进口禁令,将疑似侵权品挡在海关,可望替我国资通讯厂商在专利攻防,增添一大利器。 
       2011年12月份,苹果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宏达电手机侵权,ITC经过调查后下达限制进口判决,2012年4月又陆续将宏达电三款手机,挡在海关,尽管事后有解除禁令,但是对于厂商而言,等于失去抢占市场的先机,因此专利边境保护议题,受到外界重视。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等人提案,修正专利法第97条之1~4条文,李贵敏认为,由于大陆与南韩等都已经有专利权的边境保护措施,反观台湾却没有,相形之下,台湾厂商处于较吃亏地位,若法治面不接轨国际,恐沦为被剥削者。 
       所谓的专利边境保护措施,意指厂商认为自身专利遭到侵权之虞,可向政府申请将侵权产品查扣在海关,以避免侵权产品流入市面产生更大损害。
       因此智慧局同意修正专利法第97条之1~4条文,根据法条内容,厂商一旦觉得遭到侵权,就可以先向海关申请查扣商品,但是为了避免产业滥用这项假处分,海关要求,申请者必须缴交保证金,同时,要在12天内提出法律诉讼,否则就会废止查扣处分。 
       不过遭到查扣的厂商,也可以付出2倍保证金,解禁其限令。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查扣的厂商,若惨吞败诉,不仅保证金会被没收,同时,查扣产品所衍生的仓储费与装卸费等,一并要负责。
       去年12月25日立法院初审通过专利边境保护措施条文,紧接今年1月3日三读通过。
       智慧局表示,查扣的动作将由海关负责执行,因此要与财政部共同协商配套办法,包括如何申请、怎样废止、检视查扣物及保证金缴交事宜等。
       由于立法院要求2个月内完成配套办法,智慧局预估,3月底、4月初将可以研拟完成并且上路。
 
工商时报 记者潘羿菁/台北报导 2014年01月07日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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