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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新商标法 新增「声音商标」注册保护

2013/12/3
大陆新商标法将于明(103)51日施行,最大变革是新增「声音商标」注册保护;此外大陆「驰名商标」过度滥用,新法则明订不得再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上,连广告宣传等任何商业活动都要避免。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指出,台湾对于「声音商标」注册已经立法多年,但大陆才刚开始。「声音商标」像是绿油精、大同歌等广告歌曲,以及yahoo网站以人声唱的岳得尔调、Intel公司开机的5个连续音等,「声音商标」不限声音组合,包括图形、字母、数字等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而大陆对「驰名商标」盲目追捧的乱象百出,新商标法则明订「驰名商标」字样禁当广告。违反规定将处10万元罚款。
经济部指出,目前在大陆累计注册的765万件商标中,共有4562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中广义台商注册共计28件。新法修正对台商权益影响不小,要审慎应对。
 
旺报实时记者戴瑞芬/旺报实时 2013113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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