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专利年费将更简便,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月起寄发专利年费缴纳通知将加印「规费缴款书」,缴款人可临柜或利用虚拟账号缴纳,且不必再回传缴纳明细。
以往专利所有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专利年费后,须再将缴纳申请书及转账明细(如ATM交易明细单等)传真或送到智能局,智慧局才能确定属何件专利权年费,凭证开立收据。
智财局28日表示,11月1日起寄发的专利年费缴纳通知将加印「规费缴款书」,并于缴款书上载明该专利权年度应缴专利年费专属缴费虚拟账号。
缴款人可在缴纳期限内持缴款书至合库银行全省各分行临柜现金缴纳,或利用缴费虚拟账号以汇款、网络转账、ATM转账等方式缴费后,不必再回传专利年费缴纳申请书及转账明细,就完成手续。智财局在缴费次日对帐完成后,将寄送收据给缴款人。
另外,缴款人可持缴费通知单上的缴款书至智财局及各服务处以现金、票据、约定账号扣缴等方式缴纳。
不过,智财局提醒,因自民国102年1月1日起,依专利法第94条规定,年费于6个月补缴期间,应按月加缴年费,由于不确定缴款人何时可补缴,缴纳金额无法确定,所以加缴通知单上无法提供虚拟账号缴费。
2013/10/28【记者郭宜均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