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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熊圆仔申请商标 明星动物首例

2013/10/4
        可爱「圆仔」超夯!台北市立动物园与观光传播局将以「大猫熊圆仔」申请注册商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这是国内首例以知名动物的名字注册,民众若要以自家宠物名字注册也OK!
        观传局长孙廷龙表示,「圆仔」已被食品业注册,这次若以「大猫熊圆仔」申请注册成功,未来除非动物园授权,否则坊间不得以圆仔的名义贩卖周边产品。
智财局商标权组组长李淑美表示,虽然已有不少猫熊图形的商标,但以知名动物的名字注册,过去无此前例。
        但猫熊宝宝命名活动都还没结束,市府就急着用圆仔注册商标,不免让人联想命名票选等同宣告提前截止?孙廷龙解释,申请注册的文件已备齐,考虑审查可能耗时数月,若下周圆仔票数仍遥遥领先,可能提前在十五日票选结束、二十六日公布结果前,就先提出申请。
        另外,民众若也想以宠物名注册商标,李淑美说,只要这个名称或图形具有识别性,且没有相近商品或服务已被注册,都有机会注册成功,但限于指定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别人家的宠物还是可以取一样名字!」
〔记者谢佳君/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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