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智财新讯

著作权
回列表

|授权实务| 利用音乐为主之新创产业授权一点灵

2021/12/6
新创公司若能结合其创新能力,利用音乐于其产品或服务中,将可加速音乐流通,产生经济效益,让音乐人及新创公司两边皆大欢喜。

新创公司的营业项目五花八门,若以利用音乐之新创产业为例,可能会涉及的著作利用行为可区分为「有形利用」及「无形利用」,无论是何种利用方式,新创公司在利用前皆应取得著作财产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之授权,始能合法利用。

为此,台湾智能局发布「利用音乐为主之新创产业授权一点灵」手册本手册区分为五个部分,介绍新创公司取得音乐授权时可能遇到的状况及授权管道等事项:
第一部分「利用音乐之新创产业现况与发展」介绍新创公司可能涉及的著作利用态样;
第二部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授权实务」针对大量管理音乐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进行简介;
第三部分「新创产业音乐授权制度及实务」介绍新创公司在取得授权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以及个别著作财产权人与集体管理团体的差异;
第四部分介绍相关授权应由谁来负责取得的问题;
最后介绍音乐授权能为新创产业带来的效益。

手册下载: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14-898546-b4a38-30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