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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连结施行办法 最快明年初正式公告

2018/9/13

药事法今年初完成母法修正,待行政院做最后的颁布。药品专利连结制度入法,食品药物管理署昨推出专利连结施行办法草案,为期60天的预告,最快明年初公告,届时依母法颁布时间施行,将帮助台湾药品朝向「研发」发展,而非仅是遍地开花的学名药厂。

药品的制成时间旷日费时,从研发、实验、产制动辄10余年,新成分新药更是最难的关卡,新药问世,药厂皆会申请各项专利,专利皆为20年,被称为原厂药,但是一旦过了专利期,其他药厂就有权复制该药品,上市贩卖,即为学名药。

台湾过去并没有专利连结,导致许多学名药厂想了解原厂药的专利期得自食其力,有时获得错误的讯息,提前上市反而被原厂提告侵权。而核发学名药许可证的食药署,也没能力查核原厂药品是否专利到期,学名药厂于食药署申请,仅需签立「保证书」证明药品未侵权,风险则由学名药厂自行承担。

一旦讯息不明确,贩卖学名药导致侵权,学名药厂恐惹上官司,一场又一场的跨国诉讼,耗尽资产,也可能被迫撤销药品许可证,心血毁于一旦。为了帮助学名药厂厘清原厂专利,并增加学名药厂走向研发新药的能力,食药署跟进美国的做法,修订药事法,订定西药专利连结相关办法。

食药署药品组副组长祁若凤表示,药事法的母法修订包含专利链接以及数据专属权等保护,昨出炉的草案为「西药专利连结施行办法」,该草案明定药品专利的范畴,举凡是研发出新的药品主成分、药剂复方、新适应症,都属于药品专利的范畴,取得专利以及药品许可证后45天内可登载于「西药专利链接登载系统」。

食药署药品组技正邓书芳表示,取得专利的药厂,可以选择要不要登录专利在「西药专利链接登载系统」,但是学名药厂若是发现原厂没有在上头登录,学名药厂可以向食药署送件申请学名药上市,食药署会直接发证,当然原厂还是可以向学名药厂提出诉讼,但诉讼期间,学名药厂仍可以持续在市场贩卖学名药,直到诉讼结束为止。

祁若凤表示,台湾的专利连结制度与美国的精神相同,原厂取得20年的专利后,学名药厂可以挑战原厂专利,若是第一家学名药厂挑战原厂专利成功,无论是主成份、适应症、复方等,其中一项挑战成功,首家挑战成功药厂,可以享有12个月的市场销售专属权,加上制成准备6个月,等于有18个月拥有销售专属,市场上就只会有2家业者贩卖相同成分的药品。

祁若凤表示,尊重知识产权是未来各国学名药厂必须要有的路,台湾市场虽小,但近年制药厂多转向国外发展,其中美国更是重要的市场,即使是中国也已经颁布相关的专利连结制度草案,台湾必须要走出一条路,药品朝向创新与研发的路,目前草案已经颁布,将给予60天的评论期,评论期结束后,最快年底或是明年初公告。

联合报 记者陈雨鑫╱实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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