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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片也有著作权 律师:违法下载最重判3年

2018/8/1

近年来屡传日本色情片商跨海请我国警方配合查缉盗版A片,并对嫌疑人提出违反「著作权法」告诉,对此,前士检检察官、律师翁伟伦20日指出,不只是贩卖盗版色情片违法,连网友下载未经授权的A片,也有触法疑虑,最重可判3年,刑责不轻。

翁伟伦解释,「著作权法」第3条第1项第1款规定,著作指以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范围之创作,因此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250号刑事判决,认为成人影片不是著作权法中所称的著作,因为法律除了保障个人智慧产物,也必须注重文化的健全发展,而所谓的成人影片有碍社会秩序及善良风俗,不受著作权法保障。

不过10年后,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以智着字第09700025950号函释认为「成人影片不论是本国或外国,是否系著作权法所称之著作,应视具体个案内容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而定,如具有创作性,仍得为著作权保护目标」,已逐渐肯认色情片应受法律保护。

又过了5年,智慧财产法院以101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4号刑事判决更指出「色情著作违反社会道德或法律标准时,国家为兼顾善良风俗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维护,固可对色情著作之制造、陈列、散布、播送、发行及持有等行为,采取适当之管制措施,受法令之限制或规范,然不得限制色情著作取得著作权。因具有色情性质之创作,并非不受著作权保护之目标,其与取得著作权无涉。」直接认定色情片享有著作权。

翁伟伦表示,若该成人著作具有原创性(依实务见解,只要有少量之创意元素隐含其中,且各在不同之导演、编剧、演员、摄影、场景、道具及后制下独立完成,即可认为有原创性),则民众未经合法授权,以自网络下载成人著作至自己计算机硬盘的行为,即属违反著作权法第91条第1项的重制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75万元以下罚金。

翁伟伦透过台湾司法人群进步协会呼吁,不要被过时的信息给骗了,在当前法院的见解,多数已认为成人著作(尤其是在日本合法的成人影片),是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障,民众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兴起下载,而致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曾打过类似案件的律师李永裕指出,目前司法实务对色情片有无著作权仍有歧见,以他手上的案子为例,最高法院94台上6743、智财法院103刑智上诉49、北院105智易43等三案,贩卖未授权成人片的当事人都获判无罪,目前为止,认为有著作权的法院判决,都是因为被告认罪才判有罪,只要被告否认犯罪的,都是判无罪。李永裕认为,色情片究竟受不受著作权法保障是个大哉问,建议应立法解决较为妥适。自由时报〔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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