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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 广药获赔68亿

2018/8/1



王老吉状告加多宝公司侵权,法院判决加多宝应赔偿王老吉人民币
14.4亿元经济损失。 中新社

 

大陆广药集团旗下的凉茶品牌王老吉,与竞争对手加多宝的商业纠纷又添一胜诉案例。

广东高等法院判决书显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六家加多宝旗下公司,应赔偿广州医药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约新台币68亿元)。

澎湃新闻网报导, 727日,上市公司白云山公告称,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等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这一金额创下加多宝与王老吉诸多商业纠纷中最高的赔偿纪录,此外,广州高院也驳回广州医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0年,广药集团授予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的王老吉商标租赁权和「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到期,双方有关商标之争的矛盾就此爆发。

2012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鸿道集团从201053日起,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随后就展开为期数年的凉茶大战。20127月,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商标之争原本到此可以结束,谁知到了2014年,广药集团突然决定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称包括广东加多宝在内的六家加多宝系公司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20152月,广药集团又将10亿元索赔金额,变更为人民币29亿元。

随后六家加多宝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

不过,广东高院对这一反诉请求未予受理,加多宝随后向最高法上诉。

201511月,广东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提出反诉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0经济日报 记者杜宗熹/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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