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智财新讯

商标
回列表

Christian Louboutin力保红鞋底商标 欧洲法院裁定荷兰鞋商败诉

2018/6/14



法国知名鞋履品牌
Christian Louboutin周二(12日)终可自一个漫长的诉讼中抽身。品牌被判胜诉,其知名的红色鞋底,被视为它的注册商标。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发言人确认,2012年被品牌在荷兰告上法庭的鞋商Van Haren,要尊重它的商标。

是次诉讼中的争拗的焦点,在于欧盟法例列明商品具有重要价值的形状不能成为商标,而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鞋底」究竟是「形状商标」还是「颜色商标」。 荷兰海牙地方法院对于红色高跟鞋底商标是否而不该被独占,申请欧洲法院解释。

Christian Louboutin提出的论点是,这一抹红色用于特定位置,而这种红色的Pantone号码为18 1663TP。公司已于2009年底在荷兰、卢森堡和比利时三地申请注册以这种红色,作为红色鞋底的商标。

欧洲法院的最高法律顾问2月曾指红鞋底不能被视为商标,但法院法官周二回绝其官方建议。

Christian Louboutin在判决出炉后发表声明,称用于女装鞋履的红色是「位置商标」,品牌已沿用多年。品牌热烈欢迎法院的裁决。

这已是品牌7年来第三宗同类形诉讼,上月巴黎上诉法院裁定品牌能独家使用18 1663TP。巴黎皮革制品商Kesslord也曾就红鞋底不应为品牌专用而告上法庭,但最终被判败诉,要向Christian Louboutin赔款7500欧元。品牌2012年曾在美国成功控告Yves Saint Laurent的红底高跟鞋侵犯注册商标,被联邦法庭获判胜诉。

(综合报道)实时国际 撰文:许懿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