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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渡小月 申请商标被驳回

2017/1/9

宜兰地区知名的总统国宴餐厅「宜兰渡小月」,在2014年分割以「餐厅、旅馆」类申请商标案,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认为与台南「度小月」商标近似驳回,「渡小月」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昨仍遭智财法院以高度近似驳回。本案可上诉。

宜兰渡小月指出,该店创立于1968年,店名是以台湾地名「宜兰」及「渡小月」所构成,其中,地名「宜兰」彰显商品服务系以「宜兰风味」为主要特色,和197858日、199594日申请注册商标的台南「度小月」相较,二者商标各有巧思,整体意象显有不同,传达给消费者印象也有差异。

渡小月说明,该餐厅以中高价位的合菜服务为主,提供糕渣、鸭赏、胆肝等宜兰传统佳肴,透过主厨创意改良庶民饮食文化并提升进入高价位市场;台南「度小月」属相对亲民之平价小吃。

另「渡小月」与「度小月」一在东北、一在西南,无论市场定位、消费价位均属不同,在优质餐厅评选活动中,主办单位亦将二者归类于300元上、下不同组别,可见两餐厅的消费市场并不同,消费者不致混淆。

经济部智财局指出,渡小月、度小月在中文外观、观念、读音上极为近似,且服务性质、内容均具有共同或关联之处。「度小月」即使原创性不高,但因早于1979年间即取得商标注册,经长期使用至今已近46年,已为消费者所熟知且累积相当知名度,后天识别性高。

智慧财产法院认为,智财局主张渡小月与度小月商标相近,并将渡小月申请案核驳处分,并无违误,昨日将渡小月请求撤销处分及诉愿均驳回。本案可上诉。

(中国时报) 陈俊雄/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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