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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非创意!卡通造型「马卡龙」 涉著作权可罚5百万

2015/9/30

台中逢甲商圈去年年中开了一家甜点店,里头卖的马卡龙通通制成卡通造型,有小小兵、三眼怪,海绵宝宝等,做的几乎一模一样,在网络上引发热潮。小小12坪店面,下午一点开卖不到三小时产品几乎卖得精光,光靠甜点,月营收就有10万元。但造型马卡龙因为做得跟原作太像,店家恐怕已经侵犯著作权,最高可开罚500万元。

走进甜点店,小小12坪店面10个座位几乎座无虚席,加上柜台前点餐的外带民众占据整个通道,大家猛往玻璃橱柜猛瞧惊呼连连。

民众:「天啊!太可爱了吧!」

究竟店家卖什么东西让民众为之疯狂,甚至拿起手机猛拍?记者实际走一遭。

下午一点开门营业,两点不到里头满满民众,全为了橱柜里一整排色彩缤纷的马卡龙而来,甜点造型都是卡通人物,到底有多像实际比一比。小小兵、熊大还有怪兽电力公司里的三眼怪,不论颜色神韵几乎和本尊一模一样,就连拉花咖啡上头的卡通人物麦克,咖啡师简单勾勒,活灵活现。

民众说:「真的超可爱的,我刚刚还打包,还舍不得吃。」

可爱是可爱,但这造型几乎是仿造原创作,这恐怕会侵犯到著作权。

店家说:「像这个小小兵,他其实不是长这个样子,我们是用他的特征去做呈现。」

律师林琼嘉说:「外观上足以让人家产生有雷同或近似,那可能就会进入到有没有侵犯著作权的问题。」

店家强调,甜点只采用卡通脸部特征做设计,认为没有侵犯著作权问题,但律师说这还是有风险,要是违反著作权法最高可开罚500万。业者为了吸引客人,把甜点做成各种卡哇依的卡通图案造型,荷包是赚饱饱却也引发侵权争议。

三立财经 三立新闻 记者郑明堂、陈柏璋、方品文/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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