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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民中心音乐授权 改单一窗口

2015/7/31

国内各里民活动中心或村里集会所内经常有计算机伴唱机提供里民唱歌,过去得分别向3家音乐著作集管团体取得著作财产权人的授权。经济部智慧局昨(30)宣布,8月起,可直接向单一窗口即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洽商授权,年省1,800元。

智能局官员表示,计算机伴唱机内的音乐数量众多,因涉及音乐著作之公开演出权利,过去,各里民活动中心需分别向3家音乐著作集管团体,包括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台湾音乐著作权人联合总会MCAT以及台湾音乐著作权协会TMCS,一一磋商授权费用,过程复杂且不便,也有民怨产生。

为解决上述问题,且考虑里民中心利用计算机伴唱机,多为公益性、无涉及营利,智慧局决定简化授权管道,且为鼓励各地里民活动中心取得完整卡拉OK公开演出的授权,去年决定「公益性目标计算机伴唱机共同使用报酬率」,并指定由MUST担任单一窗口。(工商时报记者刘静瑀/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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