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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广告无使用商标意图 全国电子挨告不起诉

2015/7/6

灿坤3C指控,全国电子今年21835日,未经灿坤同意或授权,径在报纸广告标语中使用灿坤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但新北地检署认为,全国电子并非把灿坤商标作为商标使用,决予不起诉。

 

灿坤3C指控,全国电子未经同意,径在报纸广告标语中使用灿坤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但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并未用做商标使用,决予不起诉。

 

全国电子董事长林琦敏表示,全国电子报纸广告标语中,确有使用到灿坤商标,但只是在做价格比较,并非标示在商品上。

全国电子报纸广告内容载有:「价格比照灿坤、BEST、上新联晴、家乐福、大润发、大同3C6家今日报纸广告商品价格,各分公司商标分属各公司注册所有,全国在此声明尊重该商标所有者的所有权利。」

新北地检署调查,全国电子并非把灿坤商标作为商标使用,且在报纸版面亦非置于明显可见之处,也以最小级字体记载,不具商标使用意图,认定全国电子罪嫌不足不起诉。自由时报〔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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