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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初鹿牧场」 联合农民乳品遭废止商标

2013/7/30
        上个月台东「初鹿牧场」针对南传连锁鲜奶茶坊侵权提告后,日前又有一家名为联合农民乳品公司被台东县消保官查出以「台东初鹿鲜乳」为商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除已废止其商标注册,另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开单告发。
        台东县消保官谢清全强调,为维护台东初鹿牧场商誉,以及全国民众的消费者权益,绝不容许有商家业者在未经许可下,擅自冒用他人产品商标,或以不实产品欺骗消费者,只要接获民众检举,一定会依相关规定严格查明,并予以适处。
        谢清全表示,日前接获民众检举联合农民乳品公司所生产的鲜乳品,口感与初鹿牧场生产的鲜乳截然不同,产品商标竟打着「台东初鹿鲜乳」,有混淆消费者的嫌疑。
        谢清泉指出,调查发现「台东初鹿鲜乳」和「初鹿牧场」产品商标相似度高,容易使消费者因而误认为初鹿牧场的产品,他因此去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要求废止联合农民注册「台东初鹿鲜乳」商标权,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日前也依商标法63条,正式公告废止联合农民乳品公司商标注册。
        此外,经屏东县政府、台南市政府卫生局访谈结果纪录,联合农民的乳制品,实际来源分别来自台南及云林等地区生乳,非台东初鹿地区所生产,该公司却以「台东初鹿鲜乳」的商标混淆消费者,谢清泉表示,这部份已依卫生食品管理法移请由行政院卫生福利部开单告发。
 
2013/07/26 联合报╱记者尤聪光/台东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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