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智财新讯

商标
回列表

与德商标雷同?BABYBOSS胜诉可续用

2014/11/27

       华人地区首座提供儿童角色扮演的中保宝贝城(Baby Boss),遭经济部智财局以商标与德商HUGO BOSS雷同撤销,智慧财产法院审结认为,两个商标虽都有「BOSS」,但欲吸引之消费族群并不同,且两家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也大异其趣,撤销经济部处分及诉愿决定,让中保宝贝城保住「Baby Boss」商标。本案仍可上诉。
       以提供儿童角色扮演的职业场馆自许的「Baby Boss」,除有缩小版的街道、店铺、公园、建筑及迷你车辆外,还有近50种行业、70种职业角色,让小朋友扮演职业角色获取酬劳,建立工作、报酬、所得运用的正确价值观,颇受家长及儿童喜爱。
       不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商标时,认为Baby Boss商标与以注册的德商HUGO BOSS雷同,将Baby Boss商标撤销;事后中保宝贝城提起诉愿也遭驳回,再向智能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获胜诉保住商标,但判决结果却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销发回智财法院更审。
       智财法院更审认为,Baby Boss商标以3个代表画家、厨师及消防队员等3种不同职业之卡通人物为主体,围绕着正反相对之大写英文字母「B」,大写字母下有字体比例极小之横排英文字「Baby Boss」,与「HUGO BOSS」商标近似程度甚低,且给予消费者的观念也大同。
       另在保护著名商标相关规定部分,由于两者的商品或服务也无关联,市场区隔相距甚远,不致有混淆之虞,判决Baby Boss仍可续用原商标。本案仍可上诉。
中时电子报 2014年11月26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