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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阿义」商标 海产店、鲁肉饭店都可用

2013/7/17
        台北市基隆路颇具名气的「阿义海产店」,老板李重义(60岁)近年经常被客人询问是否有在华西街设摊,他才得知尚有一家「阿义鲁肉饭」的存在,李男认为对方已侵害他所注册的「阿义」、「义」字商标,提讼要求撤销「阿义鲁肉饭」店的商标注册。
        但「阿义鲁肉饭」店老板吴黄义则称,1967年间就已在和平西路营业,并以「阿义」、「灯笼」做招牌,绝非故意仿冒「阿义海产店」,该店还曾在2007年第9届传统美食嘉年华获得「最夯人气奖」,两者服务对象不同,顾客也不会混淆误认。
        两家店在网络上各有各的粉丝,均有不少文章推荐该店的美味,智财法院则指出,「阿义鲁肉饭」的商标跟「阿义海产店」的「义」字商标近似程度低,另「阿义鲁肉饭」虽跟「阿义海产店」的「阿义」商标有相同,但「阿义鲁肉饭」商标尚有「1967创立」、「华西街」等文字,仍足够让消费者辨识,加上两方都无法举出所属商标早已广泛使用,而被消费者熟悉,因此认为尚不会造成混淆误认,判阿义海产店败诉。
        「阿义海产店」老板李重义得知颇为感概,他说「阿义」是1970年间,母亲跟他一起从卧龙街夜市摆摊打拚起来的,会注册商标就是想保护、珍惜此海产店,对判决感到失望,百分之百会上诉。
 
【孙友廉 刘昌松/联机报导】2013071621:39公所表示,获准商标类别为第十八类,可做成钱包、皮夹及书包,另第二十五类可做成衣服、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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