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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现况

2014/11/10
• 发布日期: 103 年 11 月 06 日
       韩国智慧财产局(KIPO)近日表示,外国公司近日对中国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越来越感兴趣。因为在中国大陆,从申请日到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只需5个月,而费用仅有发明专利的一半。此外,如果申请人就单一产品同时提出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之申请,必要时申请人可以改为仅申请发明专利。
       虽然韩国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情况已呈现停滞,但是美国、日本等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的之申请量正迅速增加。日本企业尤其如此,在过去4年其实用新型申请量的平均成长率为87.3%。然而,韩国企业在2013年的实用新型申请量仅有253件,平均成长率为2%。
       根据KIPO在2014年上半年的分析显示,相较于前一年,韩国企业在中国大陆的申请量下降了6.9%。另外,韩国国内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下降了7.1%,但外国申请量成长了11.1%。 
       即使中国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间仅有10年,但比起发明专利权,中国大陆的制度仍然让外国公司能以更快且具成本效益地的方式,保障其权利。此外,考虑科技趋势的快速变化,外国公司似乎认为,10年的专利权已足以让他们充分行使其权利。
       中国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已使韩国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挫折,因此KIPO的官员表示,为了能在对中国的智财权纠纷上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KIPO有必要充分运用中国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中有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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