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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难界定 国际仿冒官司多

2014/11/4

       回顾过往历史,确实有不少台湾品牌曾与国际大厂打过仿冒官司,不过大多是打商标战,例如壹咖啡(左)与国际连锁咖啡品牌星巴克(右)。(取自Google map/影像合成:风传媒)
       德国顶级瓷器麦森(Meissen)涉嫌仿冒莺歌陶瓷艺术家许朝宗作品,气得许朝宗差点卯上国际大厂,飞奔德国打仿冒官司。回顾过往历史,确实有不少台湾品牌曾与国际大厂打过仿冒官司,不过多半由国外公司主动提告,被控仿冒的内容也多为商标而非艺术品。 
       此类官司最著名的例子,为台湾国产运动品牌将门(Jump)与德国运动品牌阿迪达斯(adidas)的商标之争,由于两者商标皆为3条斜线,双方为了这3条斜线在世界各地缠斗多年。阿迪达斯先在土耳其、中国、韩国等20多国控将门商标侵权,而将门则在2003年时反击,要求经济部撤销阿迪达斯造型注册商标。最终,经济部智财局认为将门注册在先,因而撤销阿迪达斯3斜线的注册商标,算是本土厂牌的一大胜利。 
       本土厂牌胜诉的另一个例子,则是国际连锁咖啡店星巴克与本土厂牌壹咖啡的仿冒商标之争。尽管星巴克的商标是长发女人,与壹咖啡的咖啡冒热气商标有很大差异,但由于两者商标都是以绿底搭配白色双圈,星巴克认为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因而提出行政诉讼;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星巴克戴皇冠女性图案和壹咖啡咖啡杯冒蒸汽图形并不构成近似,最后判星巴克败诉。  
       然而,并非每一次本土品牌都能像将门及壹咖啡这样全身而退,以转印法国名牌爱马仕柏金包大红的帆布「娇焦包」就没那么好运了。爱马仕控告娇焦包业者违反商标法并求偿,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商标法起诉业者苑汝琦及朱韵光,最终苑汝琦等人态度松动,最终满足爱马仕开出赔偿、公开道歉及销毁娇焦包等条件并和解。 
       虽然商标是否抄袭认定难且争议多,但由于台湾目前的商标法采注册主义,即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利及先申请先注册等规定,可能造成先使用商标者未注册而遭后使用者抢注情形,所以商标注册仅能以一句总结─「先抢先赢就对了!
风传媒叶瑜娟 201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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