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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陆专利 智慧局助攻

2014/10/17
       经济部智慧局长王美花表示,两岸相互申请专利已越来越频繁,拟藉两岸工作小组平台洽商推动「优先权文件电子化」及「专利高速公路」合作,有利台商赴大陆申请专利。
       两岸自2010年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后,相互申请专利的情形日趋热络,两岸已相互承认专利优先权,若A公司同时在两岸申请专利,台湾先递件,大陆后递件,发明专利可向前推至最早递件的日期。
       王美花说,现在拟推行的是优先权「电子化」,因在台湾的申请文件,必须拿到大陆才能承认优先权。同样的,若取得大陆专利局认证,也必须把文件寄来台湾,才能享优先权。
       因这些文件都是纸本,少则50页,多则200、300页,若要主张优先权,就必须透过智慧局认证,再将文件寄至大陆,程序冗长繁复。
       王美花表示,藉由争取推动两岸「优先权文件电子化」,未来两岸专利优先权的认定就不用再透过纸本邮寄,直接透过计算机信息,两岸智能局确认申请案成立即可。
       「专利高速公路」是指A公司两岸同时申请专利时,双方审查速度定不一样;审查较快的意见,能直接拿来另一个局参考使用,节省审查时间。
【2014/10/17 经济日报╱记者吴父乡/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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