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智财新讯

著作权
回列表

猴子自拍照归谁!美国著作权局:人类共享之

2014/8/26
猴子自拍被认定不具法律效力
       猴子的自拍到底有没有版权呢?最近美国著作权局做出认证,答案是没有!事件起源于英国摄影师史拉特(David J Slater)之前到印度尼西亚苏拉威岛进行生态摄影时,架好相机后想不到有黑冠猕猴大胆的上前玩弄,按下快门,在镜头前露齿傻笑自拍,意外成为闻名的猴子自拍照。
       照片一岀立即引来全球注目,并有人将它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Wikimedia Commons),在史拉特主张所有权之下,维基第一次将照片删除。但是当照片再一次被上传到维基共享时,维基主张照片的原作者是猴子,而猴子并不适用于人类的著作权法,因此拒绝将照片删除。此事引起摄影师史特拉与维基的版权之争,闹上美国著作权局。
       美国著作权局最近做出解释,不管是动物、植物,或者是神灵、鬼怪产生的相关创作作品,都不能注册著作权。也意味着维基共享资源的主张没错,也让这段版权争议暂时落幕。
三立新闻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