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4年3月12日第1742次委員會議通過,某公司於臉書粉絲專頁銷售「全戶濾淨系統」商品,廣告宣稱「市售唯一通過SGS/NSF雙重認證標準」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該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廣告宣稱「市售唯一通過SGS/NSF雙重認證標準」,予人案關商品為市售全戶濾淨系統中,唯一全機取得SGS及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認證之印象,使消費者產生案關商品較其他未獲證之淨水器材有較高效能與較佳品質之認知,但經公平會調查,千山淨水公司通過NSF認證及送交SGS檢測報告之品項,是該商品之濾材,並非全機商品,且查全機商品亦可申請NSF認證,況且該SGS檢測報告,亦「非認證報告」,又公平會亦查有其他銷售之全戶濾淨系統商品之濾材亦通過SGS和NSF相關檢測,並非「唯一」,因此認定該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廣告宣稱】「全戶濾淨系統」商品「市售唯一通過SGS/NSF雙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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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費者認知:全機獲得認證,效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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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會調查:
│ ├─ 🚫 僅「濾材」通過NSF認證,並非「全機」
│ ├─ 🚫 SGS「檢測報告」並非「認證報告」
│ ├─ 🚫 其他品牌濾材也有通過相關檢測,並非「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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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裁定:
├─ ⚠ 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 ⚠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
└─ ⚠ 消費者可能受誤導
公平會提醒業者,製刊廣告除登載前應確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外,在廣告刊載期間也要善盡查證的責任,並且要隨時注意廣告宣稱是否仍與實際情形相符並立即更正,以免觸法。
資訊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