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说明:
马德里商标2023年为止共有114个会员国,会员国依照签署协议不同分为议定书与协定书缔约国(若原属国同时为议定书与协定书缔约国,则可指定两种会员国)。
申请马德里商标必须在原属国(台湾申请人的原属国为中国大陆)已经有基础商标注册/或申请,若是基础案申请中仅能指定议定缔约国。
马德里商标2023年为止共有114个会员国,会员国依照签署协议不同分为议定书与协定书缔约国(若原属国同时为议定书与协定书缔约国,则可指定两种会员国)。
申请马德里商标必须在原属国(台湾申请人的原属国为中国大陆)已经有基础商标注册/或申请,若是基础案申请中仅能指定议定缔约国。
马德里商标申请的商标图样、类别与指定商品必须跟基础商标完全一致,国际申请日起5年内马德里商标与基础商标注册须挂勾,若基础商标放弃或核驳或遭到撤销,则马德里商标注册一并撤销。
马德里商标转让及续展于国际局统一办理,商标侵权或遭核驳则须委托指定国律师在各指定国处理。
申请人中英文姓名及地址;
基础商标案资料;
委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