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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訊第35期-|著作權迷思| 網路行銷時代:走出著作權誤區!【智訊彙編小組】

2022/6/21

 

迷思1:註明出處就可以合法利用

    利用他人著作應取得授權,例外在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再加上「明示出處」始為合法(著作權法第64條)。

 

迷思2:商品相片可去原廠官網下載利用

    即使銷售原廠正品,不代表原廠同意任意第三人利用其商品照片,仍應取得商品照片授權,或自行拍攝。

 

迷思3:自己動手繪製就沒有侵權

    對照他人著作權依樣畫葫蘆,即使略有不同仍可能侵害他人重製權或改作權。即使是按照客戶要求而製作,仍無法免責。

 

迷思4:沒有營利就屬於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判斷應斟酌一切情狀,教育、公益、政府機關政策宣導等非營利目的只是判斷因素中的一小部分,利用到他人著作,仍應先行取得授權。

 

迷思5:我覺得合理使用就可以利用他人著作

    「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很複雜,通常個案均有其特殊性,自行判斷易生爭議,仍應以「先授權再使用」為原則。(著作權法第44~6365)

 

迷思6:免費平台的資源可以安心利用

    至標榜免費的圖庫或影音平台取用著作,仍應查證其來源合法正當,特別應留意利用限制及授權範圍。

 

迷思7:與他人共有著作權就可以安心利用

    共有著作的利用應經著作財產權人全體同意,並非可以各自獨立行使權利。(著作權法第40-1)

 

【結語】:降低侵權風險可以這樣做

  • 1. 秉持「先授權再使用」原則。
  • 2. 避免逾越授權範圍:取得的授權範圍應充分考量著作完成後如何利用、在何處利用。倘若約定不明,依法推定為未授權。
  • 3. 免費的最貴:應查證免費平台合法性並遵守授權條款。
  • 4. 創作過程保存:包括著作中各段部分利用他人著作的權利來源。
  • 5. 簽約留意智慧財產權條款:口頭約定仍應明文列入合約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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