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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5月1日起商品再標“馳名商標”或罰10萬元

2014/4/30

 昨天,本市召開北京商標品牌發展大會。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會上獲悉,51日起,新《商標法》正式實施,“馳名商標”將禁止出現在商品包裝上,同時也不能用于廣告宣傳、展覽。本市工商部門將從51日起對流通領域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在新法實施後進入市場並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生產企業將面臨10萬元的處罰。

    市場:印有“馳名商標”商品仍在銷售

    明天,新《商標法》就將實施。昨天,北京市場上仍能找到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昨天,在一家物美超市,牛欄山二鍋頭、紅星二鍋頭擺滿了貨架。在這兩個品牌的商品中,仍然能看到部分外包裝上印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字樣,字體醒目,位置顯眼。仔細觀察後,北青報記者發現,這些印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商品的出廠日期一般為20138月以前,201311月以後的部分商品,同款的外包裝上已經沒有了“中國馳名商標”的字樣。

    除了酒類,記者還在“南方黑芝麻糊”、“立白洗潔精”、“百花蜂蜜”等商品的外包裝上看到了“中國馳名商標”字樣。

    沒有了“金字招牌”讓企業感到很困惑

    據了解,目前,本市擁有“馳名商標”使用權的牛欄山、紅星、百花、燕京啤酒等企業都已經啟動了新包裝的更換工作。由于產品數量大,更換工作還要有一段時間。

    “我們已經對超市大品種商品全部進行了外包裝更換,小品種也在進行中。接下來還要更換所有專賣店、展臺的宣傳布置。”北京百花蜂業科技發展股份公司總經理郭利軍表示,此次變更,雖然企業會承擔一些損失,但是國家的法律要嚴格執行。他們同時也希望管理部門理解企業的難處,讓企業盡可能地將更多的產品消化一段時間,再進行執法處罰。

    另一個擁有“中國馳名商標”使用權的企業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馳名商標”代表著一個產品的影響力,在商品上看到它,消費者就會產生一種心理暗示——買這個應該更放心。現在禁止使用“馳名商標”作為宣傳,在同一個貨架上,用心經營了上百年的商品和普通商品平起平坐,不了解好品牌的消費者就沒了判斷標準。這對用心經營的企業是否也是一種不公平?好產品該如何體現,如何獲得管理部門的支持?

    措施:禁用規定讓“馳名商標”回歸本位

    工商人士表示,“馳名商標”原本是加強對較高知名度商標保護的一種法律概念,建立馳名商標制度的初衷是為解決商標爭議。但長期以來,市場經營者將“馳名商標”作為一種榮譽,企業把“馳名商標”當作推銷產品的金字招牌,將“馳名商標”字樣印制在包裝上,並廣泛用于廣告宣傳。

    市場對“馳名商標”這種廣告效應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飽受詬病的馳名商標制度異化問題。此次新《商標法》增加對“馳名商標”宣傳和使用行為的禁止性規定,旨在將“馳名商標”回歸為一種法律符號。

    北京市工商局商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市有效注冊商標數量達到46萬件,位居四個直轄市首位。其中,中國馳名商標192件,北京市著名商標601件,地理標志8件。

    今年51日後,本市工商部門就將啟動流通領域的專項執法檢查。“我們將依據新法對流通領域的商品進行檢查,違法者將面臨10萬元的處罰。”市工商局商標處相關負責人說。該負責人強調,對于51日以前進入流通領域、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51日後仍可繼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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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著名商標將建退出機制

    昨天,北青報記者從北京商標品牌發展大會上獲悉,市工商局與多家單位聯合簽署合作協議,將對實施商標戰略的企業給予資金扶持、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聯合行動等。市工商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修訂《北京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進一步完善著名商標認定的條件、程序和時限。

    據了解,今年下半年《北京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將修訂完成,新《辦法》中將有兩大亮點,第一是將北京市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由滿三年調整為兩年;第二是對于嚴重違法、侵害消費者權益並造成重大損失的北京著名商標予以撤銷。“以前,在本市的著名商標只有入門門檻兒,沒有退出機制。退出機制將讓企業更加注重產品質量。”市工商局商標處相關負責人說。

 

     2014043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記者 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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