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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商標-聲音也可申請成商標

2014/4/14

記者近日從萬州區工商分局了解到,新《商標法》將于51日起正式施行。新商標法將聲音商標納入到商標可申請注冊范圍,還規定“馳名商標”不允許用于廣告宣傳。

  聲音也可申請注冊商標

  新法第八條規定:聲音商標納入到商標可申請注冊的范圍,與現行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等可視商標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萬州區工商分局商標科科長龔進表示,將聲音納入到商標可申請注冊范圍還是首次,實際上,我國不少企業在以往的經營過程中都使用了聲音商標,如QQ加好友提醒的“咳咳咳”和一些電子商品開機音樂等都具有準聲音商標的作用。

  龔進認為,如今國家允許聲音商標注冊,可以幫助使用聲音作為商標的企業及時保護自己的權利,從而避免侵權。

  “馳名商標”不得用于廣告宣傳

  記者了解到,修改後的新法最引人關注的莫過于“馳名商標”禁止用于廣告宣傳。新法第十四條第五款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不少人把‘馳名商標’理解為產品的高美譽度。”龔進表示,“馳名商標”的初衷是對公眾所熟知的商標在其未注冊的地區或領域提供特殊保護。但在現實中,不少企業將獲得馳名商標作為提高產品知名度和競爭力的捷徑,甚至利用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

  進一步遏制了商標侵權行為

  新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龔進表示,新法進一步遏制了商標侵權行為,加大了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維護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搶注明知他人已使用的商標

  新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係或者其他關係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龔進介紹,高知名度商標在給權利人帶來財富的同時,也伴隨著無盡的煩惱,除了屢打不絕的侵權假冒外,更要提防那些無孔不入的搶注者。其實,2001年我國第二次修改《商標法》時,已經為制止惡意注冊作了諸多努力。不過,此次新《商標法》對防止搶注他人已使用的商標的規定更加完善,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商標搶注的力度。

  此外,新《商標法》還對其他事項作出了規定,如商標審查不再遙遙無期,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必須誠信……龔進表示,今後將加強保護企業與個人的合法商標權益。(記者 付登 通訊員 陳曉)

20140414 09:25:10  來源: 三峽傳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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