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智財新訊

商標
回列表

中保寶貝城 保住商標

2014/4/7

中保寶貝城的babyboss商標與hugoboss商標相近會導致誤認嗎?法院認定既不近似,消費者也不會混淆誤認是同一公司所有。這個結果,使得中保寶貝城終於保住babyboss商標。

民國965月間,中保寶貝城公司「BabyBoss及圖」商標,向經濟部智慧局申請註冊獲准。

但德商雨果伯斯商標管理公司認為,「BabyBoss」商標與該公司的「hugoboss」商標近似,會讓大眾混淆誤認,因此向智慧局申請商標評定。

10110月間,智慧局公告評定結果,撤銷中保寶貝城的「BabyBoss」商標,中保寶貝城不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

智慧法院判決,中保寶貝城勝訴。法院指出,中保寶貝城創造華人第一座「兒童職業角色體驗場」,命名為「BabyBoss職業體驗任意城」(BabyBoss City),並以「BabyBoss」商標作為識別標示。

法院認為,BabyBoss職業體驗任意城已為國內外消費者所熟知,「BabyBoss」更已儼然成為「兒童職業體驗城」的代名詞。

判決指出,消費者對「BabyBoss」與「hugoboss」這兩商標,稍微注意,就會發現有所區別。

同時,「BabyBoss」商標由橘、綠、藍三色卡通人物及正反向B字母為主要構成部分,予人活潑可愛明亮輕快的感覺,對消費者印象具有強烈的識別性。

法院因此認定,消費者對於「BabyBoss」與「hugoboss」這兩商標,不會誤認為是出自同一公司。

中保寶貝城經智慧法院判決勝訴後,雨果提起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不符提起上訴的理由,以程序不合為由,裁定上訴駁回;中保寶貝城確定保住「BabyBoss」商標。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2014040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