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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澎湖灣 作者狀告東莞50宗酒店KTV侵權

2013/12/13

台灣知名詞曲作家葉佳修自今年1月開始以其著作權受侵害為由,陸續將廣東東莞市各酒店、KTV告上法庭。記者11日從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獲悉,目前該院受理的葉佳修作為原告的著作權侵權案達到了50宗,已有部分被告被判賠償。

 

 根據大陸媒體中新社報導指出,葉佳修是台灣詞曲作家,其創作的《外婆的澎湖灣》、《鄉間的小路》等歌曲,在兩岸廣為傳唱。

 

 據葉佳修的代理律師稱,葉佳修於2011628日簽訂《授權委託書》,委託律師就其音樂著作權遭受不法侵害事宜,在中國大陸執行維權行動。東莞許多歌舞娛樂場所在未繳納版權使用費的情況下,將葉佳修享有著作權的30餘首詞曲音樂作品以卡拉OK點歌的形式向公眾進行商業使用。

 

 對此,原告已對相關行為進行公證並作為證據提交法院,要求相關酒店、KTV停止侵權行為,並開出了510萬餘元人民幣不等的賠償要求。

 

 對於葉佳修的起訴,東莞許多酒店、KTV大感愕然並“喊冤”。東莞塘廈鎮某酒店就表示,其經營時間不長,當時是向有關公司購買的歌曲點播系統,對系統內有葉佳修的歌曲並不知情,同時認為葉佳修提出十萬多元人民幣的賠償金額過高。

 

 東莞市第三法院審理該宗案件後認為,塘廈鎮該酒店侵犯了葉佳修的著作權,依法應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責任。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流行時間及相關音樂作品使用的付酬標準,及酒店的侵權行為方式、持續時間、主觀過錯程度、經營規模等,法院最終判定該酒店賠償葉佳修的經濟損失32000元人民幣。

 

 針對此類智慧財產權案件情況,東莞市第三法院已向東莞市文廣新局發送關於加強對歌舞娛樂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司法建議,被該局採納。

 

 東莞市文廣新局同時表示,將在明年第一季度開展嚴厲打擊侵權盜版、整治市場秩序的行動。

【中央網路報】陳恆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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