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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BERRY格子圖形商標被工商總局撤銷 與民企爭戰商標

2013/12/3

   博柏利真的要失去經典格子?

    工商總局近日撤銷博柏利經典格子圖形商標 國際奢侈品與國內民企商標戰再起

    導讀:英國奢侈品大牌博柏利在中國遭遇商標糾紛,其經典格子圖形商標被撤銷。但多位知識產權界專家均表示,依照已披露的信息看,“格子圖形”被撤銷的可能性不大。

    近日,英國奢侈品大牌博柏利(BURBERRY)在中國遭遇商標糾紛,其經典格子圖形商標因“在中國3年未使用”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公告撤銷。這一申請的提出者是中國深圳的一家民營皮具公司路必達馬球,其與博柏利公司圍繞格子圖案等知識產權產生的糾紛已有長達9年時間。

    博柏利真的要失去“經典格子”了嗎?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了多位知識產權界的專家,比較集中的意見均是,我國商標權的裁定有四級審查程序,這才走出第一步,依照已披露的信息看,“格子圖形”被撤銷的可能性不大。

    事件

    路必達申請撤銷大牌商標獲支持

    最早披露該信息的是中國民企路必達,其在廣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1113日收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關于第G732879號‘圖形’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的決定”。

    北青報記者看到,這份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出的編號為“撤20121035”的決定中寫道,2012227日,路必達就提交了撤銷G73287918類)“圖形”注冊商標的申請,之後博柏利提交了其在三年內使用過該商標的相關證據材料,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審查認為,其提供的商標使用證據無效,裁定路必達撤銷G73287918類)“圖形”注冊商標的理由成立。

    “自商標局宣布撤銷決定之日起,博柏利已失去‘格子圖形’商標”。路必達方面的代理律師、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兆元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說,博柏利公司持有“格子”圖形商標卻不使用,用其品牌霸權在大陸、臺灣、香港等地起訴,還未審判就以保全證據為由封庫存,讓路必達的代理商紛紛不再拿貨,造成的損失5億元,將通過向法院訴訟的方式索賠。正在做訴訟準備,是選在上海、北京,還是香港法院起訴還未最終決定。

    追訪

    路必達未以“不顯著”為由申請撤銷

    路必達新聞發言人王萬軍認為,跨國公司濫用品牌霸權,利用不正當訴訟等惡意競爭手段打擊發展中國家品牌是其慣用伎倆,撤銷“格子圖形”將令自己免于被訴訟和騷擾。

    王萬軍認為,格子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幾何圖案,博柏利的“格子商標”限制了其他企業使用的正當權益。早在1986年,路比達馬球公司就在臺灣購買並使用格紋,而2000BURBERRY才注冊了商標。

    1997年開始,路必達馬球公司生產的POLO SANTA ROBERTA皮具就銷往臺灣、香港等地,標志性格紋設計深受消費者喜愛,最高峰時兩月銷售額高達3000萬元。這引起同樣以格紋元素著稱的博柏利的不滿。2004年開始,博柏利以商標侵權為由,在臺灣、香港和大陸地區不斷提起訴訟。2009年臺灣法院終審判博柏利敗訴。

    不過有一點奇怪的是,撤銷商標有兩個途徑,一是以不顯著到商評委申請撤銷;二是到商標局申請以“三年未使用”理由申請撤銷。兩者的法律依據和程序均不同。路必達一再稱博柏利的蘇格蘭格子商標無特異性,不該被注冊為商標,卻沒有選擇以“不顯著”為由撤銷商標。

 ■回應

    博柏利稱格子圖形主要用于商品裝潢

    “這是個小CASE(狀況),我們1115日接到函,已在1118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一定能拿回商標”。博柏利公司品牌保護部負責人陳女士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撤銷決定是未生效判決,公司仍保有格子圖形商標的權利”。

    據博柏利方面工作人員介紹,復審不行還將上訴,一個商標的撤銷至少要經歷兩三年的時間,現在的商標證還在有效期之內,公司有權防止任何人在包、皮具等第18類商品上,作為商品裝潢、包裝使用該圖形。這個格子圖形商標在博柏利主要用做商品的裝潢,用于識別博柏利。

    ■看法

    博柏利失去“格子圖形”可能性不大

    “拎著博柏利包的格子圖案,很容易識別其品牌,這個已滿足‘商標是用來識別商標來源’的定義”。北京英特普羅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顧問趙天嬰說,“為何被裁決三年未使用而撤銷?是不是博柏利在提交使用證據時有瑕疵,這個現在無法判斷。通常商標局等行政機關為追求效率,有些比較‘教條’的標準,不會反復考慮斟酌。相信博柏利在法院獲得支持的可能性更大。”

    針對蘇格蘭“格子圖形”已被使用1700多年,沒有特異性的問題,多年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北京百世福達知識產權公司總經理王浩表示,商標的核心意義就是識別商品的來源,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注冊商標必須以注冊標記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形式存在。博柏利的“格子圖形”在包上使用,應該可以構成對商標的使用。最有名的例子是阿迪達斯的三道線,無論是袖口、領口還是褲線,三道線的商標只能為阿迪達斯所用,其他體育服裝只能有兩道或四道,用三道肯定侵權。

    北京務實知識產權發展中心主任程永順則指出,明年51日正式生效的新《商標法》,將體現誰“誠信”支持誰的原則,讓善意的、正當的獲益,惡意的、不正當的競爭不被支持,防止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事件。可以肯定的是,在15個工作日提交復議,博柏利的格子圖形商標仍在生效,受到法律的保護。本組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

    ■新聞內存

    博柏利還持有兩類“格子圖形”

    圖形商標(FIGURE MARKDESIGN MARK),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它是商標的一種形式,是指用幾何圖形或其他事物圖案構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志。

    博柏利分別在31825類中擁有“格子圖形”注冊商標。除了18類,分類號25類包括外衣、雨衣、罩衫、夾克式短外衣、馬球襯衫、寬大的短外罩、套衫、睡衣、針織服裝、短褲、長褲、內衣、鞋、帽、襪、運動衣、運動鞋等。分類號3類則包括非藥用衛生間制劑、香水、用于牙齒和頭發的化粧制劑、肥皂等。

    ■財經觀察

    “搭車”取巧獲利不是長久之計

    國際奢侈品大牌與中國民營中小企業之間的摩擦糾紛日益增加,有從單純的造假、打假演變成的“貓追老鼠遊戲”,也有國際大牌為遏制競爭對手而通過各種知識產權訴訟展開的利益博弈。

    其實,創業之初“傍名牌”不是中國獨有的特色,實際上是全球化的問題,其中還不乏“傍名牌”獲得原始積累後,華麗轉身的洗白成功案例,導致一些企業競相效倣。

    近年來,我國商標糾紛一直呈現上升趨勢,有些是注冊中的搶注成風留下的後患,有的是傍名牌搭車企圖佔便宜遭遇官司,還有不少別人申請商標提惡意異議、撤銷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由于現行的《商標法》與美國、歐洲等國家法規不同,強調保護先注冊人的權益,而非先使用者的權益,造成有些最終判決並不完全公平,甚至有惡意的企業鑽空子,讓善意的一方吃虧的現象發生。明年51日新《商標法》將加大對企業和自然人不誠信、不善意行為的制裁條款,更好地體現公平、正立的立法原則。

   20131202 10:29:42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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