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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商標法 新增「聲音商標」註冊保護

2013/12/3

大陸新商標法將於明(103)51日施行,最大變革是新增「聲音商標」註冊保護;此外大陸「馳名商標」過度濫用,新法則明訂不得再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包裝上,連廣告宣傳等任何商業活動都要避免。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出,台灣對於「聲音商標」註冊已經立法多年,但大陸才剛開始。「聲音商標」像是綠油精、大同歌等廣告歌曲,以及yahoo網站以人聲唱的岳得爾調、Intel公司開機的5個連續音等,「聲音商標」不限聲音組合,包括圖形、字母、數字等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而大陸對「馳名商標」盲目追捧的亂象百出,新商標法則明訂「馳名商標」字樣禁當廣告。違反規定將處10萬元罰款。

經濟部指出,目前在大陸累計註冊的765萬件商標中,共有4562件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其中廣義台商註冊共計28件。新法修正對台商權益影響不小,要審慎應對。

旺報即時 記者戴瑞芬/旺報即時 2013113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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